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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07 05:52:24作者:

济南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点就是打群架,通常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犯罪。而此时关于此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就成了大家急需了解的。下面,读法小编整理了济南关于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超过20人,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伤害后果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聚众斗殴的被告人一方人数达到5人不满10人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达到10人不满20人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聚众斗殴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造成伤害后果的,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轻伤一级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造成交通堵塞、社会秩序(非严重性)混乱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先适用的量刑情节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民间纠纷引发聚众斗殴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

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实践中,要是被控聚众斗殴罪的话,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着想,建议还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读法网站为您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刑辩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