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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5:37:00作者:

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经决定批准逮捕或刑事拘留,以及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行为的人员,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立案侦查完毕,发现在逃的情况之下可以进行网上处理。

一、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二、网上追逃的程序都有哪些?

1、上网程序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2、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批准逮捕在我们国家刑事程序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措施,当然是对于有犯罪人员来说,比如说如果有证据确实证明存在着犯罪行为,在此种情况之下,经过上级的领导机构的批准,就可以进行网络上的追捕,从而达到侦查效果。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