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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07 05:34:41作者:

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往往会存在主犯与从犯之分。根据法律规定,对盗窃罪主犯与从犯的量刑原则是不同的。而今天我们将主要看看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就应该是,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盗窃罪数额标准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在盗窃罪共同犯罪当中,从犯是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在盗窃罪量刑的基础之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盗窃不同的物品、并且种类不一样的,具体的处罚也是不同。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