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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处理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5:13:40作者: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处理程序是什么?

用卡诈骗立案程序如下: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信用卡诈骗,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获取非法收入的行为。常见的手段有短信诈骗、电话诈骗等。一旦发现信用卡诈骗行为一定要立刻向公安部门举报。那么,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处理程序是什么?主要有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等过程。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处理程序是什么

1、侦查阶段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现如今信用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持有信用卡。虽然信用开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偶尔的信用卡风险事件还是很让人担心。一定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注意事项,防范信用卡诈骗。

本文标签:金融诈骗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