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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有哪些特征

更新时间:2023-08-07 05:07:33作者:

管制有哪些特征

管制的特点:(1)不予羁押,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2)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使犯罪有别于免于刑事处罚;(3)具有一定期限,不 是对犯罪人进行无期限的管制;(4)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被进 行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管制是我国法定的一种量刑种类,虽然不会对犯罪分子采取羁押的措施,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刑法中关于管制有不少的规定,还有对管制特征方面的介绍。接下来,就请跟随读法小编一起来看看刑法中管制的特征是什么吧。

刑法的管制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

法律管制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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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与其他刑罚的并罚 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刑法中管制的特征是什么了吧,希望读法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读法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为您一一解答,我们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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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