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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04:45:29作者:

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审查起诉精神病是可以终止审查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终止审查。

一、审查起诉精神病可以终止审查吗?

审查起诉精神病是可以终止审查的,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终止审查。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1、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

2、申请人是自然人,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3、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4、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

5、申请人未在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二、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伺。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并不具备起诉的必要,如当事人的精神有问题或者患精神病的情况下,是可以终止审查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是不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所造成的其它民事行为也可以由监护人进行连带承担,所以终止审查是可以的。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