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4:30:24作者: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比如本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都是单位犯罪,犯罪嫌疑人是故意生产、销售劣药的,不知是劣药进行销售的就不构成此罪。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对涉嫌生产销售劣质药品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劣药给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以及违法所得数额,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发现有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的,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