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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期十一个多月了什么动静都没有?

更新时间:2023-08-07 04:24:47作者:

取保期十一个多月了什么动静都没有?

取保候审后何时起诉、会不会起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处理结果。在没有撤案的情况下,仍然会被起诉、判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决缓刑的。

取保期十一个多月了什么动静都没有?

(1)取保候审后何时起诉、会不会起诉,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2)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处理结果。在没有撤案的情况下,仍然会被起诉、判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决缓刑的。

法律依据: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取保候审只是办案过程当中的一项程序手段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完结。对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来说,主要的依据为实际的案件进程。所以取保候审的起诉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求。在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查工作,并且不得随意的外出或者出国。

本文标签: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