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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4:20:41作者:

合同诈骗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构成要件内容,在这做出认定的时候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如果都不符合相应犯罪的构成要件,自然此时就无法认定构成犯罪。那对于合同诈骗罪而言,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诈骗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全。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二、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构成此罪的不仅仅是自然人,作为单位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的,只不过自然人构成此罪和单位构成此罪的立案标准要求不太一样,而《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也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毕竟对于单位犯罪一般采取的都是双罚制。


本文标签:金融诈骗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