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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量刑标准及常见犯罪量刑

更新时间:2023-08-07 04:14:04作者:

2020量刑标准及常见犯罪量刑

标准: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常见的犯罪量刑: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

2014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比例
14—16岁犯罪减30—60%
16—18岁犯罪减10—50%
未遂犯减50%
从犯减20—50%或以上
自首减40%以下或40%以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减20%
重大立功减20—50%
坦白减20%以下
当庭认罪减10%以下
退赃退赔减30%以下
取得被害人谅解减20%
累犯增10—40%
有劣迹增10%以下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增20%以下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增20%以下

常见犯罪量刑

罪名和情节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
1、交通肇事罪


一般情节6月~2年根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自由裁量
逃逸3~4年同上
逃逸致1人死7~8年同上
2、故意伤害罪


致1人轻伤0.5~1.5年

致1人重伤3~4年

手段特别残忍致1人重伤6级残疾10~12年

致死1人10~15年无期除外
在起点刑上,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度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雇佣他人伤害
增20%以下
婚姻邻里纠纷导致
减20%以下
被害人过错
减20%以下
积极抢救被害人
减20%以下
3、强奸罪


1人1次3~5年

情节恶劣奸淫幼女10~12年

奸淫三人10~12年

当众强奸10~12年

二人以上轮奸10~12年

致被害人重伤10~12年

在起刑点上根据强奸人数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4、非法拘禁罪


未造成伤害后果3~6月

致1人重伤3~4年

致1人死亡10~12年

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加20%以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扣押拘禁
加20%以下
为索取合法债务
减30%以下
5、抢劫罪


抢劫1次3~5年

入户抢劫10~12年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10~12年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10~12年

抢劫3次或数额巨大10~12年

致1人重伤无残疾10~12年

冒充军警10~12年

持枪抢劫10~12年

抢劫军用或救灾救济物资10~12年

在以上起刑点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6、盗窃罪


数额较大或一年内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三次3~6月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3~4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10~12年

盗窃亲属
减50%
7、诈骗罪


数额较大3~6月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