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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敲诈勒索的认定

更新时间:2023-08-07 04:05:12作者:

调解过程中敲诈勒索的认定

私下的调解或经济补偿,只要受害方要求合理,即使被对方恶意的举报,也不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如果受害方抓住对方某个弱点要挟对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才可能认定为敲诈勒索,也确实就是敲诈勒索行为。

私下的调解或经济补偿,只要受害方要求合理,即使被对方恶意的举报,也不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如果受害方抓住对方某个弱点要挟对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才可能认定为敲诈勒索,也确实就是敲诈勒索行为。

敲诈勒索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比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刑法》

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