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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的作息时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3:50:25作者:

在拘留所的作息时间是什么?

在拘留所的作息时间:早上六点起床、八点学习劳动、十二点午休、下午两点起床等,具体情况在下面进行说明,对于犯罪分子在拘留所服刑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来活动。

一、在拘留所的作息时间是什么?

0600 起床、洗漱、整理内务 开二道门

0630 列队点名、早饭、打扫卫生

0800 静坐思过、学习监规、劳动 要求前后左右对齐,盘腿静坐,中间休息二次,每次10分钟

1030 中午饭、打扫卫生

1145 准备午休 关二道门

1200 午休

1400 起床,整理内务 开二道门

1430 静坐思过、学习监规、劳动。中间休息二次,每次10分钟

1600 列队活动

1630 晚饭、洗澡、洗衣服、打扫卫生

1800 列队点名,自由活动 关二道门。看电视,固定频道中央8套

2230 睡觉

二、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需要明确的是,拘留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的一种普遍手段,但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认定,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时间上限,一般不超过37天,如果涉及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需要审查起诉处理。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