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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报捕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3-08-07 03:32:33作者:

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报捕是否合法

之前没有批捕在取保候审以后又重新报捕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取保候审其实也是一种强制措施,经过公安机关后续调查之后,如果现有的证据已经满足法律上规定的逮捕的条件,公安机关还是可以继续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的。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后报捕是否合法?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总之,先前的取保候审不代表以后也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了,很有可能是因为之前公安机关的证据确实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标准,而公安机关也不会因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放弃了对刑事案件的调查,取保候审更不等于以后也绝对不能逮捕。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