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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逮捕证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更新时间:2023-08-07 03:24:10作者:

发了逮捕证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发了逮捕证也不代表就一定会被判刑,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只能说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这种强制性的措施,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力,会不会被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以后才知道的。

一、发了逮捕证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二、批准逮捕以后的流程是什么?

逮捕证下来,是检察院已经批捕了,公安机关还有一定期限的侦查,然后会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要马上执行,并且在逮捕后继续进行侦查。在相关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交给法院判决。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六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6、其它免予刑事责员的。

准确的说法是,被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之后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逮捕后又认定为无罪的刑事案件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人民检察院在实施逮捕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因为逃跑而导致意外死亡的,在犯罪嫌疑人都已经死亡了的情况下,就不存在判刑了。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