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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03:22:36作者: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要写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所有身份信息、以及还有双方所协商的相关条款、再者就是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最后确定好之后就需要写上各自的名字还有时间。

一、刑事赔偿案件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书是如何写的?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应认真审慎阅读以下条款,不清楚之处可要求乙方及承办律师进行解释说明,如签署本协议,视为甲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其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案中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以《国家赔偿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另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大写)元,该笔律师费可直接付至以下账户,亦可通过POS机刷卡支付,如以现金方式支付,应及时索取律师费发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协议,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应付而未付的律师费,甲方仍应支付;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后,应开具律师费发票,甲方亦可向乙方财务或承办律师索取发票。

五、依照相关规定,国家赔偿案件严禁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故双方在本协议中不得约定风险代理收费事宜。

六、依照相关规定或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案〖属于〗〖不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七、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建议或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承办律师就该案做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

住址: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Email手机〖必填〗:

承办律师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赔偿案件作为受害方是可以委托给律师来进行办理的,但在办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写一份委托书,从而注明清楚所要委托的事项,以及还有所协商的相关条款,只要双方签字之后就会产生法律的效益,而对于委托人就要在自己的权限之内帮助受委托的人。

本文标签:刑事赔偿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