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3:03:55作者:
拘役和缓刑对今后的影响其实是差不多的,因为拘役和缓刑都属于刑事处罚,而很多公职岗位、事业单位都明确禁止受到过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不能应聘,但是并不会区分受到刑事处罚的种类。
一、拘役和缓刑哪个对今后影响大?
拘役和缓刑对今后的影响其实是差不多的,因为拘役和缓刑都会留下案底,故此不能报考警校、不能报考公务员,也不能成为有些公职岗位的职员。但是具体并不会判处该公民受到的是哪种处罚。
比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判缓刑的条件:
1、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怀孕的妇女;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虽然法律规范也明文规定了,任何被判处刑事处罚的人刑满释放之后不得歧视,但是这些受到处罚,司法机关留下了犯罪记录的公民,可以从事的行业比较窄。且若是该公民还处于学习期间,是不能报考警校等学校的。做出这些限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日后利用职务之便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