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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的刑法法院对决水罪如何裁判

更新时间:2023-08-07 02:54:29作者:

按照最新的刑法法院对决水罪如何裁判

对于决水罪,法院判决时先确定既遂还是未遂,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对于既遂的情况,法院会将决水的行为本身恶劣程度、决水造成的附带损失等纳入考量,如果最后的结果为造成严重后果,则行为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按照最新的刑法法院对决水罪如何裁判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决水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决水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

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决水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一些村民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的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

(1)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2)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宜定为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三)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决水是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该行为一旦既遂,面临的就是三年到十年的严重处罚。如果因为决水而导致了大面积的农田、街道、房屋被淹没,就会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最高可能被处以死刑。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