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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具体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2:08:24作者:

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具体指的是什么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细节。

指定辩护的法律效力具体指的是什么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的权利。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4条丁目规定:“出庭受审并亲自替自己辩护或经由他自己所选择的法律师援助;如果他没有律师援助,要通知他享有这种权利;在司法利益需要的案件中,为他指定律师援助,而在他没有足够能力偿付法律援助的案件中,不要他自己付费。”该项规定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在英格兰,利用国家的法律援助资金委托律师,为治安法院和刑事法院受审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和刑事辩护。在美国,在法律规定情形下,被告人的经济不足以聘请律师,法院应当从地方律师和领取政府工资的公设辩护人中为他提供辩护律师。

有关问题的解决只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就可以合理的处置,但是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其中的法律约束,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的,但是此类问题解决的主动权还是在当地的有关部门手中,只要自己有效的处理,就可以完成有关的司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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