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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1:45:57作者:

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一次性非法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耕地30亩以上的、其它土地50亩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累计达到上述土地数量的都是可以立案处理的,具体情况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本罪的构成认定情况

主体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行为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认定和处理情况,是可以依据上述中不同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的,特别是对于非法征用土地的数额是直接关系到有本罪的量刑情节严重程度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院在进行调查后进行合法的处理。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