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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01:05:55作者:

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偷越国(边)境罪受到的处罚可能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犯罪分子在这些主刑处罚的同时,一般也会被法院责令支付罚金。通常情形下罚金的支付金额越多,受到的主刑也会相对重一些。

一、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1、偷越国(边)境罪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边)境罪与叛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任何人若是想要出入境,是需要办理签证等的手续的,任何手续不齐全,就私自出境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一旦司法机构确定某公民满足了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此公民是极有可能会被法院量刑的。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