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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如何让检察院不起诉?

更新时间:2023-08-07 01:00:34作者:

寻衅滋事如何让检察院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寻衅滋事如何让检察院不起诉?

如若发生寻衅滋事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三、寻衅滋事罪的调解方式

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且已经立案,刑事部分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当事人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而已。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你被法院认定属于寻衅滋事罪那就表面你的行为特别恶劣,情况也较为严重,那法院自然也不会姑息,但如果情节较为轻缓,你的认错态度较为优质,或许可以避免法院起诉,但犯错毕竟是犯错,惩治还是少不了,也许只有摔过一次跤,你才能走得更好。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