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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00:52:54作者:

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的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的情形有入室抢劫、还有就是在公共的场所进行实施犯罪、以及还有抢劫银行、持抢抢劫等;对于这些情形在处罚的上面会加重当事人的处罚,一般会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要件的情形有哪些?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最严重的财产犯罪。我国《刑法》第263条分8项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作为抢劫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条件。

二、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流程是什么?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即实施犯罪的手段不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而不是通过威吓迫使他人失去财物。

2、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一般情况下,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通过以上三个方面就基本可以作出认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劫罪就是属于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而抢夺他人的财物,对于此行为只要在原本的基础有加重的情节那么就会加重当事人处罚,因此,我国也是专门规定的加重的相关情节,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本文标签:暴力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