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0:30:55作者:
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判刑是,只要情节严重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构成破坏监管秩序主要表现在欧打监管人员;或者是进行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以及组织其他被监管的人破坏秩序。
一、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怎么判刑的?
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判刑是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主要有哪些特征?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就是我国劳改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时间,是指罪犯被劳改机关监管的期间。监管期间是法定期间,就是说,罪犯被监管的时间,必须有合法的根据。只有在被合法监管的时间内,被监管者才有可能构成本罪。
2、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地点,是指罪犯在劳改机关监控下服刑的任何场所。这里讲的监控,是指监禁控制,即劳动机关对罪犯的剥夺人身自由性质的控制管理。通常情况下,本罪的犯罪地点,限于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和看守所等劳改机关。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说,构成该罪的主体,必然是具有特定身份的自然人,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必须具有抗拒改造的犯罪意图,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破坏监管秩序就是属于被关押的犯人破坏管理秩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对于此行为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法院在进行判决时就会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罚,一般最低也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