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23:43:45作者: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等,对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有关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了法定的期限,是有着权利要求他们解除的。只要是以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都是可以申请的。
一、超期羁押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指从逮捕开始计算,一般羁押期限是自逮捕后2个月内。考虑到特殊刑事案件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作了灵活的规定。具体有:
1.《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即下列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5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这类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到7个月。
超期羁押的案例在法条中的规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本身,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及委托律师都是可以根据其羁押的实际时间,依法向其实际羁押的执法机关申请解除这一强制羁押的行为。这也是对被羁押者自身权利的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