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23:03:48作者:
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害性及初次犯罪或者有自首立功的。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比较谨慎,不予批捕的,可以采取其它措施。当然,不逮捕并不是说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不用担责,是否要判刑还看后期案件进展。
一、未成年人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
(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
(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
(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
(4)犯罪后能够如实交待罪行,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
(5)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
二、检察院决定批捕的手续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审查批捕部门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或者不予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决定不逮捕的,应当制作不予逮捕决定书,并将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在不少犯罪活动中,都有未成年人的影子,比如故意伤害,盗窃等。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恶劣后果并且主动认罪,监护人积极赔偿的,可以不逮捕,让监护人在家里监护。通过进一步侦查再决定是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