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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22:37:18作者:

宣传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涉嫌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在传销团伙中层级在三级以上的,要追究领导者和组织者的法律责任,不过,法律制度中没有宣传传销活动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宣传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辩护权?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了的情况下,对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判刑是拘役或5年左右有期徒刑,如果以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强迫他人加入传销团体的,应当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分别量刑,然后数罪并罚。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