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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批捕令什么时候到家里?

更新时间:2023-08-06 22:10:21作者:

刑事拘留期间批捕令什么时候到家里?

正常是三天之内就会到家里。因为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向检察院提捕,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批捕后要在三天之内通知家属,如果就近那么三天之内就能够收到。但是如果是检察院已经批准批捕公安局执行后在24小时应当通知家人。

一、刑事拘留期间批捕令什么时候到家里?

三天之内就会到家里。因为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向检察院提捕,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批捕后要在三天之内通知家属,如果就近那么三天之内就能够收到。

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批捕,应当有公安局执行,执行后在24小时应当通知家人。

如果公安在取保候审期间提捕,检察院在十五天内做出决定,也是三天内通知家属。

二、什么时候才能下发批捕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案件,发现应当批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批捕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查处理,即对已被刑事拘留的,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批捕书后的7日之内,作出批准批捕或者不批准批捕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99条规定:对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批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0条规定,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批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已拘留的人释放。人民检察院应当另行指派审查批捕部门的办案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如果复议不被接受,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核,复核后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上级人民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公安机关或下级人民检察院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执行。

三、批捕的相关法律知识

批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批捕应具备的3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批捕必要。

现行《刑事诉讼法》下列条文规定了批捕的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公安机关申请批捕犯罪嫌疑人那么检察院审批通过之后就会下发批捕令。而且批捕是采取强制的措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对于重大的复杂的案件在二十天之内都会下达的,对于没有拘留的则是在半个月之内下达是否批捕的决定。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