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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保释算服刑时间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21:55:09作者:

刑事拘留期间保释算服刑时间么?

刑事拘留期间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比如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一、刑事拘留期间保释算服刑时间么?

刑事拘留期间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

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二、逮捕的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相关知识

逮捕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犯了罪的公民在得到刑事拘留的判决之后就要从正式关押后开始计算期限,但是最终的期限不能将保释也算作在内而提前释放了罪犯,因为保释期间还没有决定当事人是不是犯罪或者说应该处以刑罚,只有在判决那天才能开始计算时间。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