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抢夺武装部队证件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21:36:14作者:

抢夺武装部队证件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该罪的完整表述为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触犯本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一、抢夺武装部队证件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5条第1款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与他罪的区分

(一)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犯罪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差别,后罪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盗窃、抢夺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加以变造、买卖的,或毁灭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如何定罪?由于行为人先后触犯两种犯罪,而两者犯罪又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应按牵连犯的原则论处。但二罪的法定刑的是一致的。

(二)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3)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罪的犯罪目的意在非法占有或毁坏公私财物。如果行为人意欲盗窃、抢夺公私财物,但窃取、夺取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同时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而后予以毁灭、买卖或加以变造的,应当以盗窃罪、抢夺罪与本罪或与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并罚。

(三)本罪与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的信誉和正常管理活动。(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依据第375条第1款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不构成该罪。如果毁灭军事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考虑以本罪论处。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节来进行认定,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实施了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