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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记录什么时间产生?

更新时间:2023-08-06 21:32:13作者:

拘留记录什么时间产生?

拘留记录产生的时间分别是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后具体处罚书生成的时候。当场的处罚会让当事人直接缴纳罚款,当场填写处罚书。这适用于情节轻微,调查容易的案件。复杂的案件会经过采取抽样取证等调查方法,调查讨论后再制作处罚书,并发送到当事人手中。

一、拘留记录什么时间产生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当场作出决定的法规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调查讨论后做出处罚决定的规定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被行政、刑事拘留是一定会留记录的。生成记录后会在公安局留下记录,对办理签证、考取公务员都有影响。拘留的纸质记录是处罚决定书,产生时间可能是抓获当时也可能是经过复杂的调查以后。行政处罚通知书有送达最晚的规定,即使当事人不在场也要按时送达。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