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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如何构成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21:29:10作者: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如何构成的?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由主观、主体、客观、客体四个方面的要件构成。若是某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虽然故意破坏了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是破坏行为并没有损害国防利益,此罪名就有可能并不成立。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如何构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体现的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武器装备是指武装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通信,是指武装部队为实施指挥或者武器控制而运用各种通信手段进行的信息传递活动。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破坏,即毁灭和损坏,是指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丧失其正常功能。就方法而言多种多样,既可以采用诸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散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方法,又可以采用诸如发射信号干扰,盗用军用无线频率,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拆卸、安装某种能引起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失去效能的器材等技术手段,还可以采取诸如摧毁、砸击、挖掘、碰撞等暴力以及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通信设备、电缆电线等其他手段。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故意不履行保管、维修义务而使其过受破坏。只要属于本质上的破坏,无论其方式如何,均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而故意破坏。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若是被破坏,或者是被损坏,那么国防利益是会受到损害的,而损害一旦发生,那么不管公民是因为故意破坏了这些设备,还是因为过失才导致设备损坏,行为人都还是极有可能会被量刑的。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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