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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25条讲了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21:26:33作者:

刑诉法125条讲了什么?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也是法院审理案件时重点采取的证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发生过程知情的公民,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有一个小节做出规定,其中包括第125条。那么,刑诉法125条讲了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诉法125条讲了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三、如何询问被害人?

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所受侵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证人的询问,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和方式进行。按照,刑诉法125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其住所进行,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询问的时候,最少要保持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在场,并形成询问笔录。对于证人,要保护其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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