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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20:57:31作者: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等,对于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他人损伤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达到轻伤的就是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有特殊规定的,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例如,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强奸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抢劫罪定罪量刑。

三、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1、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2、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

3、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行为的判决情况是非常严重的,主要原因在于故意伤害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认定。

本文标签:暴力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