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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核材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20:36:21作者:

走私核材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嫌疑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在客观方面是逃避了海关的监管,非法运输或者非法邮寄核材料,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进出口制度。

一、走私核材料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材料。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核材料通过国(边)境。有的绕过关口,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核材料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以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等。这些行为都是走私材料的典型行为。此外,走私核材料还有一些非典型行为,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核材料的;

(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核材料的;

(3)与走私核材料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白己所携带、运输或邮寄的是核材料,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走私核材料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对核材料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很多核材料都带有放射性物质,不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会给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部分核材料其实也事关国防建设,是不允许随便携带出入我国边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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