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9:56:16作者:
在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中,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在一审终审后,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可以提起再审的范围和期限都是不太一样的。
在我国,对案件的审理采取的都是两审终审制,而在对二审判决有异议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再审。但现实中,对于一部分案件却是一审终审制,那此时,这样的一审终审案件是否还可以申请进行再审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读法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范围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2、刑事案件: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
1、民事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刑事案件:
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申诉。
3、行政案件: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
(三)当事人的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再审: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法律关系在实体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当事人再审申请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换句话说,您只可以就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判决已经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进行审查;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另行起诉,而不能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9、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在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中,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在一审终审后,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可以提起再审的范围和期限都是不太一样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