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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9:51:48作者: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需要按照《刑法》280条的规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当事人盗窃国家机关的证件数量比较多的,应当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

二、涉嫌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国家机关证件虽然不是法律文书,可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权威,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是国家机关证件,就不能以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但抢夺行为也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国家发布相关的公文的时候,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先拟写好公文的内容,然后盖上国家机关的印章,这样就会发生法律的效力,同样的国家机关的证件,和国家机关公文是同样重要的,如果有人盗窃的话属于犯罪行为。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