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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19:30:38作者:

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标的额不高于当地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的情形就属于小额诉讼标的,此类按最一般实行一审终审制,也即法院审理并开庭宣判之后,不得再次提出起诉的请求,否则即使起诉,也具有可能会被驳回。

一、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1、小额诉讼标的额标准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小额诉讼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化为普通程序。”

2、小额诉讼制度是以小额案件为对象的一种制度。小额案件是指案件轻微,诉讼标的金额特别小的案件,它并非专指小额金钱给付请求,还包括请求给付金钱以外的其它替代物的情况。如小额借贷、小工承包款的给付请求以及较为简单的邻里纠纷等。小额事件因其特殊性,需适用特殊的程序进行审理,从而引出小额诉讼的概念。小额诉讼所受理的都是产生于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小纠纷。故就小额诉讼所接触的当事人主体的广泛性而言,可以说它占据着司法运营中的“最高地位”。

二、小额诉讼适用条件

1、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2、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我国也以案件标的额作为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立法机关考虑到我国目前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均衡,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仍存有差异,故而此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并未采用全国"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以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来作为参考。

3、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小额诉讼程序所解决的事件限于一定金额以下或轻微事件,法院在收到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请求之后,如果发现诉讼标的额比较小,且案情清楚、原告提交的证据充足,那么就一般会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