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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19:11:28作者:

开具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开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是有央行按照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对于持票方来讲,持票方可以要求出票方按照支票金额的2%支付赔偿金。对于空头支票工作人员由于个人疏忽予以承兑的,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银行予以处分。

一、开具空头支票的处理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具空头支票进行诈骗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对空头支票违法承兑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开空头支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开空头支票是为了实施诈骗,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空头支票正常情况下是没办法承兑的,工作人员违法承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