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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06 18:57:06作者:

人流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人流暂予监外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265条明确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怀孕或者是存在其他情况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这里的怀孕就包括流产。

一、人流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流产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暂予监外执行必须是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怀孕的妇女由于不方便,不能够在监狱内部执行相关的刑罚,就需要在监狱外部来执行。当然的,怀孕的妇女是做广泛性的理解的,流产也是属于怀孕的情况。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