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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18:49:17作者:

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承诺在一定的期限之内返还给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进行筹集资金的、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等等是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有哪些?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有:

1、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批准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但是这里也需要注意,如果是仅限于亲戚朋友范围的,或者仅限于本单位范围内的集资,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非法集资。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新特征有哪些?

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如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或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 ,非法集资就是以非法的目的而面向社会筹集资金,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正常金融秩序。而在认定非法集资时也要确定是否与法律所规定的要件相符合,如果要承诺在规定的时间返还本金,或者是向特定的对象发行股票、债务等,那么是不会按此罪来进行处罚的。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