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8:29:56作者:
正当防卫的目的性条件有:存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侵害的事实、不能超越限度、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的对象不侵害者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就是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性条件是什么?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二、正当防卫的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这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况,是需要由司法机关在对当事人实施的防卫事实进行审查后认定的,特别是对于防卫的具体认定上,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认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那么是无法认定为正当防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