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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到期后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08-06 18:23:04作者: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到期后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期后一般会撤销取保候审,检察院当初不批捕的原因如果就是因为证据不足,但是公安机关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仍然没有补充侦查新的证据,在取保候审到期以后证据不足肯定也是无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那只能撤销这些强制性的措施。

一、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到期后怎么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二、取保候审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相关处理办法还是取决于刑事案件本身的,刑诉法当中同时还规定,在取保候审到期了以后司法部门认为依然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到期之后甚至还有可能会变更为监视居住的,不过这种可能性非常小,一般取保候审到期之后就会撤销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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