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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死缓是不是不用死?

更新时间:2023-08-06 18:21:40作者:

法律规定死缓是不是不用死?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死缓之后,在两年之内没有查到有故意犯罪的行为的话,两年期满以后则会被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将会被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1]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建国以来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死缓一般是推迟两年来执行死刑。在这两年之内一般是观望期,如果两年之内犯罪嫌疑人表现良好且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将会被判为无期徒刑。一般来说,死缓是针对于犯罪事实较为严重,但还不至于立即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