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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8:18:30作者: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标准。

并不是任何一个行为都会受到刑事追究,法律中有规定一个行为必须要达到相关罪名的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才有可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读法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立案标准的一般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以上是读法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内容,在进行刑事立案时必须要考虑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到你,谢谢浏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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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