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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抢劫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18:07:43作者:

对抢劫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关于抢劫罪的辩护要点可从以下方面出发:1.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故意;2.客观上使用的暴力、胁迫行为是否达到压制被害人使其反抗的程度,行为人的暴力行为与被施暴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是否当场取得财物;4.案件证据对于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

一、对抢劫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关于抢劫罪的罪轻辩护要点可从以下四点出发进行辩护:

1.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故意,即行为人在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时是否事出有因,所要之财产利益是否在刑法领域被认可;

2.客观上使用的暴力、胁迫行为是否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行为人之暴力行为与取才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是否当场取得财物;

4.在案证据对于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3、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三、犯抢劫罪如何判刑处罚

1、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抢劫罪是严重的犯罪,当事人因为抢劫罪被起诉,在法律上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作为辩护人的辩护律师,可以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故意;使用的暴力、胁迫行为是否达到压制被害人使其反抗的程度,行为人的暴力行为与被施暴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是否当场取得财物;案件证据对于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这几个方面来进行相应的辩护。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