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7:47:08作者:
间接故意杀人未遂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间接故意杀人,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出现被害人死亡的这样一种危害的后果,如果说没有这样危害后果出现的话,就不存在间接故意的状况。
一、间接故意杀人未遂是否存在?
间接故意杀人未遂是不存在的。间接故意杀人,客观要件上必须出现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持放任态度,当法律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成立犯罪既遂,而没有造成法律上的危害结果,也是行为人这种放任心理所包含的,而不是什么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无所谓得逞与否,犯罪未遂也就无从谈起。
间接故意一般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
(1)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一个危害结果发生;
(2)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中又可以分为情况:
A、为了追求某种危害结果而对同一对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
B、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时,放任对另一对象造成的危害结果。
二、故意杀人未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未遂致人轻伤,此时就要按照未遂犯的情况进行处罚。在选定了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的量刑幅度后,一般是从轻或减轻处罚。就有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现实生活当中,对任何的一种犯罪行为在进行分析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考虑构成要件的,比如说主体要件当中包括有故意和过失,故意当中有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际上是不存在未遂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