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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6:57:46作者:

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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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一些申请国家赔偿的事件在网上也传的沸沸扬扬。因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话,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但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也是标准的,那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付至死亡时止;

(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7种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一是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

二是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是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是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是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

七是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受害者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以后,向有关单位提交申请书。接到申请书以后,核实了基本情况以后,也会按照国家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只要是符合国家赔偿的范围要求,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本文标签: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