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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国家赔偿律师代理词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6 16:50:39作者:

刑事国家赔偿律师代理词该怎么写?

内容包括:1、开头:审判长:。2、说明代理案件和代理人情况 。3、说明具体代理意见(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4、结尾:此致xx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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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与了刑事犯罪在其审讯或拘役过程中,犯罪者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话,就可以在刑期期满后依法对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由于这类诉讼案件的专业性较强,最好能委托律师帮忙处理,如诉讼的代理词。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提供刑事国家赔偿律师代理词一份,以供大家参考。

关于×××刑事国家赔偿一案的代理词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律师事务所接受赔偿请求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刑事赔偿一案代理人。现提出几点代理意见,供赔偿委员会合议庭断案时参考。

一、关于赔偿义务机关违法拘留问题

1、刑事拘留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年××月××日,×××被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以涉嫌“××罪”刑事拘留,直到××××年××月××日释放,总共拘留了××天。

本案中,××公安局延长拘留期限应当有合法的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延长拘留期限应当提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出示相关证据证明。

2、刑事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二)正在预备犯罪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很显然,先行拘留须以被拘留人系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前提条件。

本案中,××公安局的证据不能证明×××系“重大嫌疑分子”,将×××刑事拘留主要证据不足,该刑事拘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二、赔偿义务机关违法拘留应当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本案中,××公安局违法刑事拘留×××,××天,×××要求其予以刑事赔偿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申请事项及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问题。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法院于2016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规定: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

因此,×××的赔偿金为:××天*242.30元=××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因其被刑事拘留××天,身心遭受折磨,提出该数额并不过高。至于其它请求事项,请法庭依法裁判。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重视。谢谢!

××××年××月××日

作为权利受侵犯者不论其曾经行为是否违法,都有权力在权益受损后要求赔偿。如果法院认同刑事国家赔偿律师代理词中的赔偿诉求后,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就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受害者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对赔偿金存有异议的也可以在诉讼时限内上诉。


本文标签: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