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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打假律师辩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更新时间:2023-08-06 16:37:33作者:

健康食品打假律师辩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健康食品打假律师辩护时必须要注意阐述清楚可以减刑的理由,一般来说,律师只有对健康食品案件纠纷的事由十分清楚,并且也了解自己当事人在该食品案件之中扮演的角色,此时才可以书写出可以影响检察院最终量刑的辩护词。

一、健康食品打假律师辩护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健康食品打假律师辩护时必须要注意阐述清楚可以减刑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二、售卖过期食品的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一)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对于任何的商家,若是想要销售食品,就必须要保证食品的质量,否则一旦出现食品的安全问题,是有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起诉的。任何商家在被起诉之后,若是认为自己并没有犯法,或者是聘请律师可以减轻处罚的,都会委托律师为自己书写辩护词。


本文标签: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