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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寻衅滋事没伤人怎么判刑?

更新时间:2023-08-06 16:16:16作者:

团伙寻衅滋事没伤人怎么判刑?

团伙寻衅滋事没伤人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当然了,如果是存在着团伙作案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具体如何来进行量刑,应当是根据不同的人员在犯罪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一、团伙寻衅滋事没伤人怎么判刑?

团伙寻衅滋事没伤人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

“团伙”属于共同犯罪,从犯根据本人的犯罪情节轻重、在本案中担任角色的重要程度决定刑罚标准,比主犯判的少。如果是多名从犯,排名越靠后,判的越轻。

《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方面表现为: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参照上述四种行为进行法定刑的升格适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团伙寻衅滋事,但是没有伤到人就是属于情节比较轻微的一种状况,至于具体如何来进行量刑的话,还需要结合其他方面的一些情节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当事人是否存在自首积极悔罪等相关态度,这都是非常明确的一种法律规定。